刚好找到了两次拒签的文件放在附件,日本的在留资格有两种拒签的情况:
一种是发现你没干签证范围内的事,比如留学不上学,工签是挂靠的,开公司却在打工,这些是在留资格取消直接给你出国命令,没法翻身,这时候给你一个30天的出国准备签证,30天内必须离开日本;
第二种是他们想拒你的时候,附上一个牵强的理由(第一次是申请经营管理的时候不认为我的经营计划可持续,第二次是疫情期间东京在公司,我住在滋贺,认定我在滋贺每天很难去东京通勤也必须有一个办公室才行),约你面谈之后给你下面这种纸,你现有的在留资资格当场会被取消,你认了他的判断就签字,然后给你31天的出国准备签证,你不认就当场因为overstay被捕关移民监狱等着遣返程序(被关着的时候还可以选择交700万保释金被限制活动范围继续呆在日本,你也可以选择被关着或者保释状态选择告他)。
然后第二种你认了签字给你31天出国准备签证之后,如果你认为你在这31天内有驳倒他的自信,可以再交一次在在留资格变更申请,然后拿到额外2个月变更中的特例期间,如果你没有自信驳倒他就不要再尝试交,因为如果再被拒就是30天的出国准备,这个没办法重新递交材料,并且6个月内不可以再申请在留资格。我是第一次驳倒了他,从31天出国准备成功变成经营继续留日本,第二次是BTC 2021年高点后我开了合约对冲,平了涉及到所得税的问题,他如果把我拒签,我离开之后平仓就不涉及所得税的问题(日本税法认定如果你工作生活的中心不在日本,就不是税收居民,外国人签证被拒签是被剥夺在日本生活和工作的权利,所以立即不是税收居民),所以第二次拒签我选择主动离开,在飞机上平仓,然后拿着利润又开了个公司,在泰国重新申请了一个经营管理的在留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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