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8日,河北曹某某遭家暴驾车逃离致丈夫死亡一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曹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获刑11年,需赔偿家属5.4万余元,其父亲表示会继续申诉。
案件经过:
曹某某婚后长期遭受丈夫刘某家暴,2021年曾被打至鼓膜穿孔,2024年5月还因家暴报警调解;刘某性格多疑,多次到曹某某工作地查岗。
2024年5月21日凌晨,刘某怀疑妻子聚餐有异性,持刀与曹某某争执,酒驾带她出门寻找闺蜜对质,途中持续殴打;到闺蜜楼下未联系上人后,刘某将曹某某拖拽至车尾,撕烂其衣物、当众羞辱,全程持刀威胁。
曹某某上车想驾车逃离,刘某爬上引擎盖扒车,曹某某加速并晃动车辆试图甩开对方,车辆撞上花池发生事故。刘某内脏破裂抢救无效身亡,曹某某多处骨折、腹腔出血、鼓膜穿孔,重伤住院。
曹某某家属诉求:
曹某某是逃命自保,属于正当防卫,无杀人主观故意,丈夫死亡属于意外,请求改判无罪。
法院判决理由:
曹某某明知刘某扒附车身仍加速、甩车,能预见危险却放任致死结果,构成故意杀人;
刘某持刀家暴、存在重大过错,曹某某存在暧昧聊天记录,双方过错均在量刑中考量,因此从轻判处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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