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格罚没 2992 亿人民币!可以说是第二个 Manus 了,还是那句话钱可以赚但是不能影响国家战略,目前国家战略很明显的好资产上港股、A股不能去美股
因为按照证券法,违法所得 ×(2 到 11 倍)(没收算1倍,罚款1~10倍)。所以定格处罚大概 2992 亿人民币,但是如果一倍大概 544 亿人民币
为什么说不会顶格处罚?🧐
一、理论上限 ≠ 能落地(警示作用)
富途市值约150–200亿美元(¥1100–1450亿)。10倍情景的¥2310亿直接超过市值——账面上是”判死刑”,现实中根本无从执行。
老虎同理,¥220亿(3倍)已超其市值。所以10倍、甚至3倍毛收入口径只是法条天花板,不是现实结果
二、境外主体执行难(逼急了跑路了)
被罚的核心是 Tiger(NZ)、富途(香港)、长桥(香港)——境外注册实体
证监会能开账面罚单、没收境内主体资产,但对境外实体的钱,实际收缴能力有限。“开出的罚单”和”收到的钱”会是两个数
所以最终大概在 200 亿左右
三、后续影响如何?利好的是币圈美股
1️⃣ Manus 只是开始,而且是国家战略不容置疑
2️⃣ 币圈的美股交易平台的天降福贵
3️⃣ 币安、OKX 这些交易所不知道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但是对 Hype 一定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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