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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漫步大祭司 (@Fides_Ascensio) “维特科夫和库什纳在特朗普当局里到底算干嘛的? 一、正式职务 史蒂夫·维特科夫(Steve” — TopicDi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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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漫步大祭司
@Fides_Ascensio
Financial writer, songwriter and financial literacy advocate.
加入 July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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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科夫和库什纳在特朗普当局里到底算干嘛的? 一、正式职务 史蒂夫·维特科夫(Steve Witkoff) 持有正式政府职务:总统特别使节(Presidential Special Envoy),专门负责中东事务。这个职位由特朗普以行政命令任命,不需要参议院确认。他同时被任命为「人质事务特使」,这两个职位让他拥有合法的外交代表资格,可以代表美国政府进行外交接触。 贾里德·库什纳(Jared Kushner) 他在特朗普第一任期(2017-2021)曾担任「高级顾问」,那是一个正式的白宫雇员职位,需要安全许可,曾因此引发大量争议。第二任期里,他没有正式的政府职务——他以「非正式顾问」和总统的女婿身份参与,没有任何行政头衔。这使他的法律地位更加模糊。 二、美国法律框架:允许和限制的边界 允许的部分:总统权力极其宽泛 美国宪法第二条赋予总统作为「唯一外交代表」的权力,表述是:总统有权接待大使,有权缔结条约(需参议院批准),有权指派任何他认为合适的人员进行外交接触。这个权力的边界非常宽泛,法院历史上极少干预。 「总统特别使节」不受参议院约束 美国法律区分两类外交职位:需要参议院确认的大使(Ambassador),和不需要确认的「特别使节」「特别代表」。维特科夫持有的就是后者,历史上这类职位被大量使用——卡特时代的Camp David谈判有非职业外交官参与,尼克松访华的突破性接触也有类似安排。 限制的部分|洛根法案(Logan Act,1799年) 这是美国法律里最相关、也最奇特的一条:明确禁止未经授权的美国公民与外国政府进行外交谈判,企图影响外国政府与美国的关系者可被起诉,最高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但这条法律有一个巨大的实践漏洞:227年来从未成功起诉过任何人。它确实在美国法庭上被提及/援引过(比如2016年Flynn事件),但从未走完诉讼的全部流程。学界普遍认为它违宪,因为它限制了言论自由。 所以洛根法案在现实中是「纸老虎」— 理论上存在,实践上无效。 库什纳的特殊问题:利益冲突 库什纳没有政府职务,理论上受洛根法案约束,但实践中根本不会被起诉。更大的法律问题是利益冲突:他的基金在与谈判相关国家(沙特、伊朗周边国家)有商业利益,但由于他不是美国政府雇员,联邦利益冲突规定对他不适用。 库什纳的安全许可问题 第一任期里,库什纳的安全许可申请被情报部门否决,但被特朗普动用总统令强行批准——这本身已经是制度破坏的案例,国家情报总监等机构的正常审核程序被绕过。 三、为什么制度上美国竟然能允许这种情况出现? 这涉及美国宪政设计的一个深层特征:总统外交权力的「皇权性」(Plenary Power)。 美国宪法起草时,制宪者有意把外交权力高度集中于总统,理由是外交需要速度和统一声音,国会的分散决策不适合外交。这在冷战期间进一步强化——总统需要在核对抗中能够「独立决策」。 代价则是:外交领域的总统权力几乎不受制衡,只要不涉及需要参议院批准的正式条约,总统几乎可以任命任何人做任何事。 这与立法、司法完全不同——你不能让自己的女婿担任联邦法官,不能让球友直接出任国防部长(因为这些职位都需要参议院的确认)。但你可以让他们参加「外交谈判」,只要你给他们一个不需要国会确认的头衔,或者干脆以非正式渠道运作。 四、制度问题的深层根源 简单说来:这是美国制度设计的已知漏洞,被特朗普抓了正着。 宪法学者们几十年来都指出,总统外交权力缺乏足够的制衡机制。国会有批准条约权、有拨款权,但对「谈判过程」本身几乎无法干预。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可以举行听证、可以批评,但无法阻止总统的非正式外交接触。 伊朗方面拒绝女婿库什纳和球友维特科夫进屋旁听谈判,反而是一个比美国国内制度更有效的制衡机制,因为谈判对手的拒绝,比任何国内法律都更有约束力。 美国体制的漏洞竟然要靠交战对手国家来封堵,是第一轮谈判里最具讽刺意味的画面。然而,伊朗为了能够进行谈判,被迫做出了让步,以色列通过美国总统的女婿和球友得以登堂入室。 简而言之,库什纳和维特科夫能够参与和伊朗的谈判,并不是绕过了什么美国法律的障碍,而是美国的法律在外交领域本来就没有足够约束,被特朗普Grab 住了 Pus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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