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团结法将实施】
【律师指境外追责不符法理】
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中国官方在北京举行记者会,回应外界对新疆强迫劳动、西藏寄宿学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境外追责条款的质疑。
本台采访的专家认为,该法将中共民族政策法律化,第63条境外追责条款可能对海外藏人、蒙古人、维吾尔人、香港人、台湾人及批评中国民族政策者形成威慑。中国法律学者刘耀明认为,这一条款缺乏法理依据。
藏人行政中央驻台湾代表格桑坚参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境外人士批评中国民族政策,日后回中国或回西藏探亲都可能出问题。第63条没有清楚界限,可被用作恐吓工具,让人在境外也不敢发声。”
中国法律学者刘耀明告诉记者,第63条所谓境外追责,在法律适用上缺乏正当性。他说:“一个国家的法律应主要适用于本国境内,中国大陆法律不能直接适用于大陆以外地区,台湾更是另一个政治实体。把这部法用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类似干预内政。所谓长臂管辖,从法律上说没有道理,已经脱离法律正常属性,把法律无限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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