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不喜欢乡愿,现在社会中,乡愿有哪些表现,是不是不利于公民社会与公共事务?
答:
是,而且这个角度很值得讨论。孔子批评“乡愿”,并不是反对温和、善良、与人为善,而是警惕一种以不得罪人为最高原则、以维持表面和气代替是非判断的公共人格。如果把这个概念转换成现代语言,它确实与公民社会能否健康运作有很强的关系。
《论语·阳货》说:
“乡愿,德之贼也。”
孟子后来解释得更充分。《孟子·尽心下》说,乡愿看起来“忠信廉洁”,似乎人人都喜欢,但其问题恰恰在于“同乎流俗,合乎污世”,最终到了“阉然媚于世也”。也就是说,他不是公开作恶的人,而是外表道德正确,实际上取消是非原则的人。
现代社会的“乡愿”,往往有这些表现
第一种是明知不对,但是不愿意指出来。
一个组织账目不清,程序违规,负责人越权,大家私下都知道有问题,但公开开会时却说:“大家都是朋友,不要把事情搞得太难看。”
这就是非常典型的现代乡愿。
因为他把“不要得罪人”置于“公共规则是否得到遵守”之上。表面上维护团结,实际上牺牲制度。
第二种是私下批评,公开沉默。
私下说:“这个人确实有问题。”“这件事做得太过分了。”一旦要求他公开表态,他马上说:“我不了解情况,不方便评论。”
如果确实不了解,当然应该保持谨慎;但如果已经掌握事实,却因为害怕承担社会成本而永远保持模糊,这就是乡愿人格的重要特征——有私人判断,却没有公共立场。
第三种是把“各打五十大板”当成公正。
一方明显违反规则,另一方要求调查,乡愿却说:
“双方都有问题。”
“大家各退一步。”
“不要再追究了。”
“为了团结向前看。”
听起来非常中立,实际上可能把违规者与追责者放在同一个道德位置上。
真正的中立是依据事实和规则判断;乡愿式的中立,则是不愿判断。
第四种是用人情伦理取代公共伦理。
“认识这么多年了,何必呢?”
“他也为组织做过很多贡献。”
“给他留点面子。”
“都是自己人。”
这些话放在私人关系中未必有错。但是公共组织管理的是公共事务、公共财产和共同规则。
私人社会问的是:我们关系怎么样?
公民社会问的是:这件事合不合规则?
这正是两种社会伦理的重要区别。
第五种是把提出问题的人视为麻烦制造者。
这是乡愿文化最有意思的地方。
有人违规,大家相安无事;有人指出违规,反而有人说:“你为什么一定要闹?”“为什么不能宽容一点?”
于是出现一种奇怪的责任倒置:
破坏规则的人没有破坏团结,指出规则被破坏的人反而成了“破坏团结”的人。
这对公民社会尤其有害。
为什么乡愿不利于公民社会?
因为现代公民社会需要一种与“好好先生”不同的人格:公民人格。
公民并不需要天天愤怒,也不需要凡事斗争。恰恰相反,成熟的公民可以非常温和,但他必须知道:
人可以温和,原则不能消失;
私人可以宽容,公共事务必须问责;
可以尊重对手,但不能因为人情取消规则。
一个正常的协会、教会、业委会、学校董事会、非营利机构乃至民主社会,都依赖成员愿意做几件并不舒服的事情:提出异议、要求公开账目、质疑权力、投反对票、要求利益冲突者回避,以及在朋友违反规则时仍然坚持程序。
这些事情都可能“得罪人”。
所以公民社会本身就要求人具有一种能力——承受适度的人际关系压力,以维护非人格化的公共规则。
这恰恰是“乡愿”最缺乏的能力。
但也要区分“乡愿”与“中庸”
这是特别重要的一点。
孔子既反对乡愿,又高度推崇中庸,因此二者绝不是一回事。
乡愿是:没有原则,所以谁也不得罪。
中庸则是:有原则,但反对走向极端。
一个真正具有中庸精神的人完全可以说:“我尊重你,也承认你过去的贡献,但是这笔账必须公开,这个程序必须履行。”
这句话一点也不激进。
相反,它可能非常儒家。
因为儒家的“和”从来不是取消差异。《论语》所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已经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清楚。
所以,如果把孔子放到现代公民社会里,我觉得“乡愿,德之贼也”甚至可以得到一种新的解释:
公民社会最大的敌人未必总是公开反对规则的人。有时候,更危险的是人人都知道规则正在被破坏,却人人以善良、团结、顾全大局之名选择沉默。
久而久之,组织看起来一团和气,内部却已经没有规则。
而这也解释了孔子为什么把乡愿说得那么重——不是“德不足”,而是**“德之贼”**。
因为恶比较容易识别;乡愿最麻烦的地方,是它常常穿着道德的外衣出现。CHAT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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