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观点
周星驰 这一生,都在传播童年贫穷留给他的创伤,没有治愈,只是传播。
周星驰:从喜剧之王,到一座孤岛
1980—1988:没有人托举他的年代
1982年,周星驰拉着梁朝伟一起报考TVB艺员训练班。
梁朝伟考上了,周星驰落榜,最后靠人说情,才进了夜间训练班。
毕业以后,梁朝伟很快成为“无线五虎”,周星驰却被分去主持儿童节目《430穿梭机》,一做就是将近五年。
那几年,他一直在等一个真正的角色。
跑龙套时,他在《射雕英雄传》里演一个宋兵,出场没多久,就要被梅超风一掌打死。
他问导演:能不能先用手挡一下,再死?
导演直接拒绝。
一个龙套,按照要求死就行了,哪来那么多想法。
十几年后,周星驰把这段经历原样放进《喜剧之王》。
那时候的他,没人听他说话,也没有资格决定自己怎么死。
这段经历,后来成了理解周星驰的一个关键。
他太知道被人轻视是什么感觉。
也正因为如此,一旦拥有了决定权,他就再也不愿意把权力交给任何人。
1988—1990:李修贤,第一个托住他的人
1988年,李修贤选中周星驰,出演《霹雳先锋》。
周星驰凭这个配角,拿下第25届金马奖最佳男配角。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被电影圈看见。
随后,他签进李修贤的万能影业。
李修贤给了他进入电影圈的机会,也给了他最早的一纸合约。
问题是,这份合约签在周星驰成名之前。
1990年,《赌圣》上映,票房超过4100万港币,打破香港电影票房纪录。
周星驰一夜之间,从儿童节目主持人,变成整个香港最值钱的男演员。
但他的合约,还是那个不值钱时签下的低价约。
流传最广的版本是,李修贤按照旧合约,把周星驰外借给其他片商。
片商支付的是巨星价格。
周星驰拿到的,却还是合约里的固定收入。
中间的差价,归公司。
站在李修贤的角度,当初是自己承担风险,签下一个没人要的儿童节目主持人。现在演员走红,公司按照合同赚钱,天经地义。
站在周星驰的角度,观众买票,是因为周星驰。
既然市场已经用票房证明了他的价值,为什么还要按照过去的低价,把大部分利益交给公司?
这也是周星驰此后几十年反复出现的矛盾:
别人认为,自己给过他机会,承担过风险,因此有资格分享成功。
周星驰则认为,成功发生之后,过去的投入都已经不重要了。
真正让项目赚钱的人,是他。
约满以后,周星驰离开。
恩师变成仇人。
李修贤此后二十多年,多次公开批评周星驰忘恩负义。
两人再无合作。
周星驰第一次证明了,只要自己足够值钱,就可以摆脱旧的利益关系。
他也从这次经历里学会了一件事:
不能让别人控制自己的合约,
不能让别人借自己的名字赚钱,
钱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
1990—1995:永盛给了他最好的时代,他却不愿意永远给别人打工
离开李修贤以后,周星驰进入向华强、向华胜兄弟的永盛体系。
永盛接住了周星驰最值钱的几年。
《赌侠》《整蛊专家》《逃学威龙》《鹿鼎记》《武状元苏乞儿》,一部接着一部。
1992年,香港年度票房前五名,全部是周星驰主演:
《审死官》《家有喜事》《鹿鼎记》《鹿鼎记2》《武状元苏乞儿》。
这一年,被称为“周星驰年”。
但票房越高,周星驰越难接受自己只是一个演员。
投资方认为,电影是一个完整系统,公司出钱,找导演,组织剧组,安排发行,承担亏损风险。
周星驰只是其中最重要的演员。
周星驰却越来越认定:
导演可以换,编剧可以换,投资人也可以换。
真正不能换的,只有周星驰。
既然观众买的是“周星驰”三个字,
他就不愿意只拿演员片酬。
他要改剧本,要决定表演,要控制镜头,要参与分账。
还要决定最终的电影应该是什么样子,
问题很快从投资方蔓延到导演。
杜琪峰执导《审死官》,拿下1992年香港票房冠军。
第二年,两人又合作《济公》,结果《济公》票房和口碑都不理想,片场也不断发生冲突。
杜琪峰后来公开表示,不会再和周星驰合作。
王晶与周星驰合作过十余部电影,最后同样分道扬镳。
王晶后来在访谈中反复表达过类似的判断:
周星驰的才华是真的,难相处,也是真的。
所谓难相处,并不只是脾气不好。
更核心的问题是,周星驰很难承认一部成功的电影,是由很多人共同创造的。
电影不好,他会认为是导演、编剧、演员没有执行好。
电影成功,他又会认为,是自己把所有人的能力组织了起来。
最后的功劳,仍然应该归他。
1994年,周星驰成立彩星公司。
他的第一个项目,是与西安电影制片厂合拍,由刘镇伟执导的《大话西游》。
上下两部电影,在当年票房惨败,彩星公司随之倒闭。
这是周星驰第一次自己当老板。
也是他第一次发现,拥有全部控制权,不等于一定成功。
几年以后,《大话西游》通过盗版VCD和内地高校传播,逐渐成为一代人的文化记忆。
但后来的封神,救不了当年的公司。
与永盛续约谈崩以后,双方彻底分开。
1996年,周星驰重新成立星辉公司,首部作品是《食神》。从此以后,他不再满足于做一个高片酬演员。
他要做老板,要掌握公司,掌握版权,掌握电影,
也掌握最后的利益分配。
多年以后,向太陈岚在《美人鱼》上映前夕连续发表长文,公开炮轰周星驰。“没有向家,就没有周星驰”的说法,也由此反复被提起。向太认为,他们给了周星驰最重要的平台。
周星驰不这样看,在他的逻辑里,永盛不是成就了他,是他用自己的票房,成就了永盛。
这也是他后来所有合作关系的底层逻辑:
别人给他的机会,他会记得一段时间,但只要项目成功,他就会迅速认定,真正创造价值的人是自己。
2001:林小明承担了风险,周星驰却不愿意继续分收益
香港电影进入低潮以后,周星驰筹备《少林足球》。
“功夫加足球”,再加上大量特效,在当时并不是一个稳妥项目。成本高,风险大,题材也怪。
寰宇老板林小明愿意投资,相当于在周星驰最需要资金的时候,押了一次重注。结果,《少林足球》以6073万港币,再次打破香港电影票房纪录。
影片横扫第2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七项大奖。
周星驰一人拿下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
黄一飞凭借“大师兄”一角,拿下最佳男配角。
电影拍摄时,为了完成被酒瓶砸头的镜头,黄一飞据称被真酒瓶砸了几十次。
这也是周星驰工作方式的一个缩影。
为了最后的效果,他可以让演员不断重来。
因为在他看来,作品最重要。
至于演员付出了多少、剧组承受了多少,都是完成作品必须支付的成本。
《少林足球》大卖以后,真正的矛盾才开始。
电影不只有院线票房,还有海外版权、录像带、DVD、电视播放、游戏、动画和其他衍生价值。
林小明认为,自己承担了前期投资风险,当然应该继续分享电影成功后的长期收益。
周星驰却认为,《少林足球》之所以能成功,核心是自己的创意、导演、表演和名字。
钱虽然是林小明出的,但真正把钱变成价值的人,是周星驰。
于是双方围绕海外版权和收益分配发生争议,最终对簿公堂。林小明公开表示,不会再有下一次合作。
这件事最能说明周星驰所谓“吃独食”的本质。
他不是简单地喜欢钱,而是始终认为,别人对项目的贡献,都可以计算成成本。
投资人出了钱,应该获得有限回报,
演员出了力,应该获得片酬,
编剧写了剧本,应该获得稿费,
武术指导设计动作,应该获得服务费。
但电影真正长期产生的价值,包括版权、IP、衍生开发和品牌溢价,最终应该属于他。
因为他认为,离开周星驰,这些东西根本不值钱。
这种逻辑对他自己当然有利,
但对合作方来说,等于他们陪他承担最危险的第一程。
项目一旦成功,后面的利益,他就不想再分了。
《少林足球》也是吴孟达与周星驰合作的最后一部电影。
当时没人知道,这会是最后一部。
2004:《功夫》登上巅峰,出钱的人、出力的人,最后都没有留下
《少林足球》之后,周星驰找到了哥伦比亚电影公司。
哥伦比亚参与投资和海外发行,让《功夫》获得了当时华语电影中罕见的制作规模。
动作导演最初是洪金宝,洪金宝带着自己的武术团队进入剧组,拍摄几个月后,洪金宝离开。官方说法,是档期和健康问题。
流传更广的版本是,周星驰不断推翻已经设计好的动作,反复要求修改,洪金宝和武术团队无法忍受这种工作方式。洪金宝后来公开说过,不会再与周星驰合作。
袁和平随后接手。
周星驰请洪金宝,是因为需要洪金宝的能力。
但他又不可能真正把动作部分交给洪金宝决定。
在周星驰的电影里,所有人都可以是专家。
但最后的专家,只能是周星驰。
别人可以提供方案,周星驰负责推翻。
别人可以完成执行,周星驰负责判断。
一旦电影成功,观众记住的也不会是洪金宝、袁和平或者动作团队。
只会记住周星驰的《功夫》,这就是他的强大之处。
也是所有合作关系最危险的地方。
《功夫》最终在香港拿下6100多万港币,第三次刷新周星驰自己的票房纪录。
全球票房约一亿美元,并拿下金像奖、金马奖双料最佳影片。但电影成功以后,哥伦比亚与周星驰的后续合作也没有真正延续。
《功夫2》喊了很多年,始终没有正式开拍。
一个理论上只要启动就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续集,被一拖再拖。
原因当然不只有分账,但分账、版权和控制权,一直是绕不开的问题。
别人愿意出钱,是为了分享成功。
周星驰需要别人出钱,却不愿意在成功以后,长期分享最值钱的部分。
吴孟达原本在《功夫》中有角色。
因为SARS导致拍摄延期,他已经接了其他工作,最终错过。
此后,两人再也没有等到档期真正对上的一天。
吴孟达生前反复澄清,两人没有不和。
他还说过:他没退休,我没死,就还有机会。
2021年2月27日,吴孟达因肝癌去世。
周星驰亲自前往灵堂,机会没有了。
同一时期,周星驰原来的创作班底也在不断散场。
刘镇伟、李力持、谷德昭、曾谨昌,这些曾经与他共同署名剧本、导演和创作的名字,从2000年代开始,陆续从周星驰电影的片头字幕里消失。
罗家英、苑琼丹、黄一飞,各自离开,各自谋生。
长期留在星辉,至今仍公开替周星驰说话的,只剩田启文等极少数人。
这些人为什么走,不能简单归结为一件事。
有人是创作分歧,
有人是利益矛盾,
有人只是各自发展。
但所有人加在一起,呈现出的结果很清楚:
周星驰越来越成功,
周星驰电影里的老面孔,却越来越少,
因为在周星驰的体系里,任何人都可以被替换。
只有周星驰本人不能被替换。
编剧、演员和签约艺人:钱不多,他也不愿意多给
周星驰对大资本的分账敏感,
对小合作方的钱,同样敏感。
按照流传的说法,编剧司徒卓汉曾经向周星驰报出十五万港币稿酬,周星驰只愿意支付十万。
十五万和十万,对一部商业电影而言,根本不是决定性成本。
但周星驰仍然要压价。
因为在他的创作逻辑里,编剧写出的只是初稿。
真正决定笑点、表演、节奏和最终成片的人,还是他。
既然剧本最后还要由他修改,编剧就不值那么多钱。
梁小龙出演《功夫》里的火云邪神后,一度签进周星驰旗下公司。
梁小龙后来公开表示,签约之后,很多演出工作依然需要自己寻找,公司却仍要从收入中抽佣。
从公司的角度,签约艺人、管理经纪事务,抽佣是行业惯例。
从梁小龙的角度,公司没有提供足够资源,工作是自己找的,却还要拿走三成。
这也是周星驰利益逻辑的另一面:
别人的钱,他会计算得非常清楚。
自己的责任,却未必按照同样严格的比例计算。
项目需要艺人时,艺人是公司资产。
艺人需要资源时,公司却未必能真正托住他。
吴孟达、梁小龙、黄一飞、罗家英、苑琼丹,这些人共同构成了周星驰电影最被观众记住的世界。
但在商业结构里,他们大多只是演员。
拿片酬,完成角色。
电影之后几十年持续产生的品牌价值,最终仍然归属于“周星驰电影”。
周星驰保留了最大的长期价值,
其他人拿走的是一次性收入。
这当然符合很多电影项目的商业规则。
但当一个创作者长期把所有合作都处理成一次性交易,最后得到的也只能是一批又一批一次性合作的人。
2008—2015:退出主演以后,他开始直接与资本争钱
《长江7号》于2008年上映,这是周星驰最后一部主演的电影。此后,他逐渐退到幕后。
2013年,《西游降魔篇》上映,票房12.46亿元,成为年度华语片冠军。
电影成功以后,周星驰旗下崴盈投资依据一份“票房超过5亿元后阶梯分红”的补充协议,向华谊追讨8610万元。
周星驰方面认为,王中磊曾经答应,电影票房达到相应规模后,给予额外收益。
华谊则认为,相关协议没有正式签署,也没有经过上市公司的有效决策程序,因此不能生效。
双方最终进入诉讼。
2014年至2015年,两审结果,周星驰方面均败诉。
这件事的重点,不只是8610万元到底该不该给。
而是《西游降魔篇》已经取得了空前成功。
正常情况下,一次成功合作,应该成为下一次合作的基础。
到了周星驰这里,却再次变成分钱时的决裂。
华谊承担了投资和发行风险,电影大卖以后,周星驰认为,原来的收益还不够。
因为票房超过预期,自己的价值也应该重新计算。
问题在于,资本的逻辑是:
亏损时,按照合同承担。
盈利时,也按照合同分配。
不能电影亏了,投资人认账。
电影赚了,核心创作者又要求重新谈价。
周星驰的逻辑则是:
合同签署时,没人知道电影会这么成功。
既然成功主要来自我的创作和品牌,原来的分配方式就低估了我的价值。
两套逻辑,都能自圆其说。
但对于合作关系而言,结果只有一个:
项目越成功,双方越容易翻脸。
后来,周星驰与徐克合作《西游伏妖篇》,阿里影业等公司参与投资。
电影票房达到16.5亿元,但口碑平平。
周星驰与阿里影业也没有由此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
资本换了一家又一家,矛盾却总是相似。
因为周星驰需要的,不是普通投资人。
他需要的是愿意出钱,却不干涉创作;承担风险,却不过多分享收益;项目出现问题时负责兜底,项目成功以后又接受周星驰拿走最大价值的人。 (凯子???)
2016:《美人鱼》赚到顶峰,他又想把下一轮利益留给自己
2016年,《美人鱼》上映
影片获得18亿元保底发行,最终票房达到33.9亿元。
这是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票房突破30亿元的电影。
纪录一直保持到第二年的《战狼2》。
《美人鱼》的成功,再次证明周星驰的名字拥有巨大的市场价值。
也再次放大了他与合作方之间最根本的矛盾。
资本认为,自己承担了保底、投资、宣传、发行和市场风险,因此应该分享项目成功。
周星驰则会认为:
电影能卖到33.9亿元,归根结底,是因为观众相信周星驰。
光线等合作方在第一部中参与投资和发行。
到了《美人鱼2》,原来的合作结构没有延续。
第一部成功以后,周星驰认为合作方分走的利益太多。
于是第二部不再按照原来的结构合作,而是重新组织资金和制作,希望把更多版权、控制权和收益留在自己的体系中。
第一部风险最大时,大家一起承担。
等IP已经被验证,续集理论上更容易赚钱,原来的合作方却被换掉。
从周星驰的角度,他是在收回本来就属于自己的价值。
从合作方的角度,这等于陪他走过最危险的一程,等到真正可以稳定赚钱时,却被踢出了牌桌。
同期,新文化传媒以13.26亿元,收购周星驰旗下PDAL公司51%的股权。
周星驰签下对赌协议:
数年内,公司净利润合计超过10亿元。
如果没有完成,他需要自掏腰包补足。
周星驰拿到了巨额资金,也把未来作品变成了必须完成的业绩。
对赌从资金,变成枷锁。
《西游伏妖篇》票房16.5亿元,口碑一般。
《新喜剧之王》于2019年上映,票房6.24亿元,被不少观众视为赶工交差。
业绩仍然没有达到预期。
过去,周星驰总想把更多利益留给自己。
到了对赌阶段,他终于拿到了更完整的资本收益。
代价是,资本也用最直接的方式,把利润指标压在了他身上。
《美人鱼2》:想把更多东西抓在自己手里,最后所有人的钱都被困住了
《美人鱼2》于2018年3月在深圳低调开机。
此后,项目陷入漫长的后期。
初始成本据称约4亿元,因为多次补拍、特效重制和利息累积,据称总成本已经超过7亿元。回本线也被推高到24亿元左右。
投资人刘央曾公开抱怨,自己投入巨大,项目多年没有上映,资金长期被压,直言被“拖惨了”。
片中两名男艺人先后成为劣迹艺人,相关戏份需要删除、替换。还传出过AI换脸、重新配音等处理方式。
2021年,影片在深圳进行大规模补拍。
2022年,又因疫情等原因重拍部分场景。
此后,补拍和后期调整反复传出。
豆瓣页面上的上映日期,一度写到“2028,未定”。
这部电影最讽刺的地方在于:
周星驰一直希望减少别人对项目的分配,增加自己对投资、版权、制作和收益的控制。
但当原来的合作结构被拆掉,更多事情掌握在自己手里以后,他并没有证明,自己能够稳定地管理一部如此庞大的商业项目。
项目规模越大,越不能只靠一个人的审美和意志运行。
周星驰想少分一点给别人。
最后却可能让所有人都分不到。
这就是“吃独食”走到极端后的结果:
不是一个人赚得更多。
而是一桌饭放到发霉,谁也吃不上。
前女友于文凤:连最长的一段感情,最后也在法庭上算账
于文凤曾经是周星驰交往时间最长的女友之一,也长期参与他的投资和资产管理。
两人分手多年以后,于文凤起诉周星驰,追讨约7000万港币的投资分红。
于文凤方面认为,双方曾经存在收益分配约定。
周星驰方面则认为,相关承诺并不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义务。
2021年,法院判周星驰胜诉。法律上,周星驰赢了。
但这件事仍然延续了他人生中最熟悉的结局:
关系开始时,双方谈感情、信任和共同利益。
关系结束时,双方拿出合同、承诺和分账比例,在法庭上计算每一分钱。
朋友如此。投资人如此。合作公司如此。
连最长的一段感情,最后也是如此。
短剧与旧IP:团队散了以后,只剩“周星驰”这个名字还能反复变现
《新喜剧之王》以后,周星驰多年没有正式上映新的导演长片。他开始进入短剧领域。
《金猪玉叶》《大话大话西游》等项目,都把“周星驰”放在宣传的中心。
由周星驰发起,
周星驰监制,
周星驰把关,
周星驰作品。
但周星驰本人不出演。
过去那些编剧、导演、配角和创作班底,也基本不在。
剩下的是一批新人,按照所谓“周星驰式喜剧”进行表演。
结果并不理想。
因为周星驰电影最不可复制的部分,从来不是几个桥段,也不是几句台词。而是周星驰本人,加上一整套长期磨合出来的创作共同体。
现在,他保留了“周星驰”这个最值钱的品牌。
却失去了共同创造这个品牌的人。
于是,他只能继续使用过去的IP。
《大话西游》
《喜剧之王》
《少林足球》
这些作品的价值,被一遍又一遍重新调用。
当年共同创作的人散了。
作品留下的长期品牌价值,却被集中到周星驰一个人的名字下面。
2026年7月11日:《功夫女足》,又一次把旧情怀端上桌
2026年7月11日,周星驰执导的《功夫女足》上映。
这是他时隔七年推出的新导演电影。
也是《少林足球》上映25周年后的精神续作。
周星驰本人没有正面出镜,只在片尾彩蛋中留下一个背影。
影片首日票房突破2亿元,并刷新中国影史暑期档首映日场次纪录。
还是足球,还是功夫,还是小人物,还是逆袭,
还是在调用《少林足球》的记忆。
但当年真正共同创造《少林足球》的人,已经不在了。
林小明不在。吴孟达不在。
原来的演员、编剧、武术团队和香港电影工业环境,也不在。
周星驰保留了最核心的IP。
也保留了最终的控制权。
但IP并不是一个人的回忆。
《少林足球》之所以成为《少林足球》,不只是因为周星驰。
周星驰始终认为,自己是那个最不可替代的人。
这当然没错。
但他进一步认为,既然自己不可替代,其他人的贡献就可以被低估,可以被压价,可以被替换,可以在成功以后少分一点。
这才是他几十年合作关系不断断裂的根源。
从喜剧之王,到孤岛之王,
周星驰不是被某一个人封杀。
也没有一份真正存在的“全行业封杀令”。
周星驰始终认为,成功主要属于自己。
只有周星驰的名字、创意和判断,才是项目真正的价值。
他总觉得别人拿多了
投资人拿多了,
公司拿多了,
编剧拿多了,
演员拿多了,
经纪关系里的艺人,也拿多了。
只要项目成功,他就想把更多版权、更多利润、更多控制权,重新收回自己手里。
开始的时候,这种做法让他摆脱了低价合约。
后来,让他摆脱了电影公司。
再后来,让他摆脱了投资方、导演、编剧和老演员。
他越来越自由,
也越来越孤立。
他拿回了版权,
拿回了公司,
拿回了创作权,
拿回了最终剪辑和项目主导权。
也一次次试图拿回更多分账。
最后,他终于成为整套系统里最不可替代的人,
但代价是,那套系统本身已经没有了。
情怀当然还可以卖出第一张票。
“周星驰”三个字,也仍然足以让无数观众走进电影院。
只是电影不是一个人关起门来就能完成的东西。
PS:
周星驰真的充分说明了人性的复杂,以及人类样本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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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存巨头遭集体诉讼
美国加州联邦法院受理一起集体诉讼,指控三星、SK海力士、美光三大DRAM内存厂商涉嫌合谋限制普通内存供应,转向高利润AI专用HBM,推动过去4年DRAM价格上涨约700%。
三家公司合计占据全球DRAM市场约90-95%份额。原告包括消费者及小型PC组装商,要求赔偿并禁止相关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三星和SK海力士曾在2000年代因类似价格操纵行为认罪,支付巨额罚款并有高管入狱。
目前诉讼处于早期阶段,相关指控尚未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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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存认罪过一次,又来一次。
美光今天市值一天蒸发1000亿美元。
起因是一场反垄断诉讼,三星、SK海力士、美光被指控联手操控DRAM供应,四年涨价700%。
这不是第一次了,三星和SK海力士在2000年代已经认过一次罪,司法部罚了7.31亿美元,高管进了监狱。
这次的指控是:三家以"转型HBM"为名,故意砍掉消费级DRAM产能,人为制造短缺。
三家合计控制全球90%的DRAM市场,想涨就涨,没有其他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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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サッカー漫画特集⚽️ //
2000年代から令和まで——
各時代を代表するサッカー漫画を、
総合星4以上の名著から厳選し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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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 上的女孩们正在用 AI 创造虚假的 2000 年代初女演员。
她们把这个女人称为“Brooke Sullivan”。她那些“早年电视剧”和“采访”的合集视频能获得数百万播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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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z 这期播客的标题是《AI,1997 年的互联网,以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请来的嘉宾是 Benedict Evans——前 a16z 合伙人、每年那份《AI Eats the World》是无数投资人和高管的年度必读,被认为是科技圈阅读量最高的分析师之一。
看标题就知道调子:这一小时,他几乎在逐条拆掉当下所有人对 AI 的确定感:
每月付 20 美元,却烧掉价值 1 万美元的 token;另一边有人折腾几天,收到 1 万美元的账单,整个人懵掉。
这不是 bug。这是 2009 年发生过一次的剧本。
他给当下定的调子是一句类比:
「我们在 1997 年,而我在努力预测 Uber 和 Airbnb。」
1997 年你看得见网页和搜索,但看不见叫车和短租——那要等十年,等智能手机和支付铺好才长出来。所以今天去赌哪个 AI 应用会赢,你赌的多半还是「网页本身」。
那他到底确定什么?他确定的是历史会押韵。
回到那个 20 美元的悖论——它正是 2009 年 AT&T 给 iPhone 配不限量套餐时发生的事。而真正该看的是结局:
· 移动数据流量涨了约 1500 到 2000 倍
· 运营商股价二十年纹丝不动
· 「所有酷的东西都是别人做的」——因为价值全移到了上层
那这一轮的钱在往哪烧?今年微软、Meta、Google、Amazon 四大厂的资本开支指引合计约 7000 亿美元。Evans 顺手对标了一句:这逼近全球油气行业一整年的资本开支。
明知 ROI 算不清还要砸,因为这对几家大厂是「生死存亡」级的 FOMO——你不能让别人做而自己缺席,否则就是 2000 年代的微软、90 年代的 IBM。但他也划了条线:「我们不可能每年在 AI 基础设施上花 10 万亿,因为就是没有 10 万亿可花。」
那模型自己能不能赚到钱?他没下断言,只摊开一条论证链请人反驳:前沿模型没有网络效应、没有差异化、对技术栈没有杠杆。然后用一句利润对比钉死——Google、Meta、Amazon、微软、Apple 加起来产生的利润,超过整个电信行业。
他用一张 1950 年代的 IBM 广告收尾:一片工程师举着计算尺,配文「一台 IBM 电子计算器,相当于 150 名额外的工程师」。每一代技术都觉得自己前所未有。而他对这一切的判断只有一句:
「它会是魔法。二十年后我们只会说:当然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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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金手机原来是“中国制造”?
特朗普一年前推出个人品牌 T1智能手机,这本应是一款主打“爱国”牌的产品,其营销口号甚至就是“以美国为荣”(Proudly American)。
但德国新闻网站T-online以及多个科技新闻网站报道,专业人士在将手机拆开对比后发现,这款“御用”的金色手机其实是一台在中国制造的HTC手机。
HTC(宏达国际电子)是一家台湾的电子消费品生产商,其智能手机品牌在2000年代初期曾行销全球,2012年后手机业务逐渐萎缩。目前产品基本由中国大陆代工厂设计与制造。
镀了金,换了标记
美国维修平台iFixit的专家对T1进行了彻底拆解,并将其与2024年推出的HTC U24 Pro 进行了逐个组件比较。结果非常明显:二者是同一部手机,只是T1镀了金色,换了一个新徽标。
拆机前进行的CT扫描就已显示,两台手机的内部构造几乎完全一致。iFixit的专家在拆解这两款智能手机后,发现主板等组件以及各部件与螺丝的位置完全相同。他们甚至能将两台设备的主板互换,且未出现任何问题。此外,两者的显示屏也采用了相同的三星OLED面板,iFixit通过显微成像技术证实了这一点。
外观上的细节差异仅限于扬声器格栅上略有改动的开孔图案,以及位置微调过的闪光灯。两者在硬件上唯一显著的差异似乎在于电池:T1使用的不是原装 HTC 电池,而是由一家名为 Newlix Mfg Inc. 的菲律宾制造商生产的电池。虽然其容量略高于原装,但充电功率却从60瓦降至30瓦,因此无法真正快速充电。
美国缺乏手机生产厂
2025年6月,特朗普集团(Trump Organization)正式推出名为“Trump 1 Mobile”的手机与无线通讯服务,产品包括一款售价499美元的智能手机和月费为47.45美元的套餐。
T1最初号称“美国制造”(Made in USA)。特朗普集团曾表示,其客服中心将设在美国,手机也将在美国制造。当时的媒体报道就指出,美国本土并无成规模的智能手机生产基础设施,大多数设备仍依赖亚洲国家的生产线。
如今T1包装上标明的是“美国组装”(Assembled in the USA)。据iFixit 称,特朗普集团表示该手机是在佛罗里达州进行组装。
iFixit推测,所谓的“美国组装”很可能仅涉及电池或摄像头模组等少数几个部件的安装。极有可能的情况是,机身和显示屏均作为成品组件从中国进口。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针对产品何时能标注“美国制造”制定了明确标准,而 T1 并不符合这些标准。
iFixit 写道:“综合这些信息来看,这并非一款‘彰显美国自豪感的设计’,而是一款在中国设计、在中国制造,且主要零部件均源自中国的手机。”
微信公众号“不客观实验室”发布介绍这一拆机测试的文章称,公开数据库显示,HTC U24 Pro 的制造商是位于广东的元昌电子。
T1售价499美元,HTC U24 Pro在美国的零售价约为550美元。另一点不同是,T1预装了特朗普的社交应用Truth So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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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疫情以来,美国新成立企业的申请数量激增,但其结构已发生根本性转变,其中绝大多数申请(目前占比超70%)被归类为不太可能雇佣员工的“低倾向性”类别,而更有可能创造就业岗位的“高倾向性”申请占比已从2000年代中期的60%降至不足30%。这意味着,尽管创业者的名义数量大幅增加,但创业动机更多地转向补充收入或零工经济,而非传统的以增长和雇佣为目标的模式。
来源:Bloom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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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开发者都知道 GitHub。
但很少有人知道 Tom Preston-Werner 的故事。
关于他,有些事挺有意思:
> 他看起来从不像典型的'科技亿万富翁创始人'
> GitHub 爆发前,他痴迷于开发者工具和优雅的软件设计
> 他认为开发者也值得拥有美观的产品——而不仅仅是企业软件
> GitHub 最初只是一个副业项目,后来成为软件史上最重要的平台之一
> 他将编码从孤独的活动转变为协作的互联网文化
> 他推广了开发者应该公开构建的理念
> 他是最早相信开源可以成为主流商业基础设施的人之一
> 他的个人网站和项目激励了 2000 年代晚期一代独立开发者
> 他把 README 文件当作产品体验来对待
> 早在'创作者经济'流行之前,GitHub 上的开发者就已经围绕代码建立了受众
> GitHub 与众不同,因为它由真正热爱互联网的开发者构建
> 微软后来以 75 亿美元收购了 GitHub
> 当今许多 AI 和初创生态仍依赖于 GitHub 推广的工作流
> 然而,每天使用 GitHub 的大多数人从未听过他的名字
绝对的传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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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核武器发展与美国态度演变完整梳理
(1948年建国至今,截至2026年5月)
以色列从未正式承认拥有核武器,但国际公认其在1960年代已跨越核门槛,目前估计拥有80-400枚核弹头(包括中子弹等)。
其核心政策是“核模糊”(nuclear ambiguity / opacity):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仅重复“以色列不会是第一个向中东引入核武器的国家”。
美国从最初的担忧与施压,逐步转向“战略性默许”,并维持至今。
这一转变不是偶然,而是基于地缘战略、国内政治与冷战考量的结果。
以下按总统时期分阶段梳理,基于解密文件、Avner Cohen《以色列与炸弹》等权威研究及公开记录。
1. 建国初期至肯尼迪时期(1948-1963):警觉与强力施压
1950年代:以色列核计划起步。1952年成立以色列原子能委员会,1957-1963年在法国帮助下秘密建造迪莫纳(Dimona)反应堆。美国通过“原子用于和平”计划提供小型研究堆,但情报到1960年才确认迪莫纳规模远超民用。艾森豪威尔政府已起疑,但未强硬干预。
肯尼迪(JFK,1961-1963):最强硬的反核扩散总统。JFK视核扩散为重大威胁,担心以色列核武会引发地区军备竞赛并损害美国全球形象。1963年,他与本-古里安/埃什科尔多次信函交锋,近乎“最后通牒”:要求每半年美国技术人员“访问”迪莫纳,否则“美国对以色列的承诺与支持将严重受损”。
肯尼迪明确推动以色列加入《核不扩散条约》(NPT,当时尚未生效)。以色列拖延、隐瞒,但肯尼迪坚持情报收集与施压。
这一时期,美国将非扩散置于对以色列特殊关系之上。
2. 约翰逊时期(1963-1969):压力渐松,核突破发生
林登·约翰逊延续部分“访问”要求(1964-1969年共6次),但优先级下降(越南、冷战等)。以色列在1960年代中后期完成核武器突破(1967年六日战争前夕已组装两枚核弹)。约翰逊政府默认以色列“不会是第一个引入核武器”的模糊承诺,作为换取常规军援的条件。
3. 尼克松时期(1969年起):决定性转折——“核模糊”协议确立
1969年是关键转折点。尼克松上台后,政府内部辩论激烈(基辛格备忘录显示担心引发阿拉伯国家向苏联求核保障)。最终,尼克松选择“现实主义”:美国可与“未公开的以色列核武”共存。
1969年9月26日尼克松-梅厄秘密会晤:达成口头谅解(无书面记录,但多份解密文件佐证):以色列承诺不进行核试验、不公开声明、不“引入”核武器(以色列自行宽松解读);美国停止迪莫纳检查、不再强压以色列加入NPT,并默许其核能力。基辛格备忘录明确建议“核模糊”政策。
此后,美国政策正式转向:以色列核计划被视为“既成事实”,美国提供巨额军援与外交保护。
4. 1970年代至今:历届政府一致维持“战略模糊”
福特、卡特、里根、布什父子、克林顿、奥巴马、特朗普、拜登:均严格遵守1969年谅解。每位新总统上台,以色列都会要求重申(奥巴马、特朗普时期均有记录)。
美国:拒绝公开承认以色列拥有核武(联邦雇员甚至被禁讨论)。
否决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针对以色列的决议。
继续提供每年数十亿美元军援,同时向以色列出售先进常规武器,以“减少其对核武的依赖”。
在伊朗核问题上,与以色列高度协同(包括2000年代Stuxnet病毒、暗杀伊朗核科学家等)。
近期动态(2025-2026):在美以对伊朗联合打击期间,部分民主党议员(如众议员Joaquin Castro等30人)致信特朗普政府,要求公开以色列核能力细节,以避免误判。但主流政策未变——美国继续“核模糊”保护伞。
美国做法的核心逻辑(历届政府内部文件一致):
战略利益:以色列是中东唯一可靠盟友,核武可作为“最后手段”威慑阿拉伯国家/苏联(后为伊朗),避免美国直接卷入。
国内政治:犹太游说集团、选民与“ Holocaust 遗产”影响(部分精英认为以色列“有权”拥有自保核武)。
避免连锁反应:公开承认会迫使美国制裁以色列(违反自身法律),并刺激阿拉伯国家加速核化。
非扩散的双标:美国全球推动NPT,却为以色列“特例”开绿灯。
5. 与伊朗核问题的鲜明对比
同一时期,美国对伊朗核计划的态度截然相反:
伊朗签署NPT,声称和平用途,但被指秘密军事化。
美国(与以色列协同)实施严厉制裁、cyber攻击、暗杀、外交孤立,直至2026年联合军事打击伊朗核设施。
理由:伊朗被视为“流氓政权”、存在政权更迭野心、对以色列构成“存在性威胁”。
最终问题: 为什么犹太人(以色列)可以有原子弹,伊朗人就不能有?
这一双重标准根本就不是秘密,而是公开的地缘政治现实。它源于美国将以色列视为“战略资产”而非“扩散威胁”,而伊朗被定位为“对手”。这种选择性非扩散政策,长期被批评为削弱了全球核不扩散体制的可信度,也成为伊朗等国反复指责的“伪善”。
历史文件清晰显示:1969年的尼克松-梅厄协议奠定了这一格局,并被每一位后续总统继承至今。
真相比口号更冷酷:核武的“合法性”从来就不是普世原则,而是权力与联盟的产物。
这个双重标准与乌克兰放弃核武器后的深刻教训早已被各国看在眼里。
据此可以合理推测,核扩散将是一个基本趋势。
人类社会的基底风险正在不断被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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