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新闻,有人花180万买了套房,一天没住,被物业催缴全年物业费4200块。物业说,房子交付了就要交。
要少交?证明自己没享受服务。
一天没住不行,没装修不行,没通水通电不行,没用过电梯不行,没扔过一袋垃圾也不行。
法院怎么判的?判全额。理由是物业服务面向的是公共区域,不是户内使用。
你没住,不代表电梯没为你待命。电梯不为你待命,整栋楼都爬楼梯。
我看完最想问的不是钱多钱少。一个人掏空六个钱包买套房,拿到钥匙那一刻,他以为买的是一扇属于自己的门。
实际买到的是一张和物业签的、24小时在线的、不能取消的合约。
他没住过一天,但那张合约,比房子还久。
有没有懂行的人说说,空置房这事,真就一点办法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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