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证明”是一个我至今无法理解的东西。住新加坡和香港的时候没少被它折腾
本质上来讲,它仅仅是一张印有我姓名和住址的纸。而由于银行登记的地址可以随便改,想改成什么都可以,从而它也不足以证明我“住在那里”
如果要用它证明我的实际居住地点,它的权威性远不如租房合同(但租房合同在绝大多数场景下又无法作为地址证明),而证明我逗留身份的合法性上又不如签证或身份证。从使用场合上来讲,仅仅是寄一些无关紧要的信件,通信的便利性和可靠性又远不如邮件/电话/短信
刚到新加坡时,由于之前错误多注册了一个 Shopee 账户,我想注销那个多余的账号,客服要我交地址证明。而因为刚到新加坡,银行账户还没开好,没有信用卡,电话卡月结单还没发出,水电单上是合租室友的名字,所以我提供不出任何能作为“地址证明”的文件。因此客服说无法注销。而无论是租房合同还是雇主开的地址担保信在 Shopee 客服那儿都无法作为地址证明。更讽刺的是,我当时的雇主就是 Shopee
后来在香港工作,申请安信和Mox 信用卡的时候,又因为提供的地址证明上的地址是酒店或者长租公寓而被告知不符合要求,我说这就是我在香港的长期唯一住所,有长租合同,印花税证明都有,客服告知总之就是不行,后来说填我朋友在香港的地址也可以... 好吧,也许要地址证明的机构也知道这个文件没有一丁点用处。真搞不懂为什么对这个文件的要求能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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