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的事情说来渊源很长、也很敏感
从日本角度来说,不是简单“侵略”2字可以概括的——东北是明治以来的奋斗所系。日本认为也是替中英美当白马的报酬、也是大国间模糊未确认的势力范围。所以1941年,即使鹰派东条英机的甲案,都愿意和平两年后从中国撤军;鸽派近卫更主张直接撤军——但没有一个人愿意从满洲撤出
满洲虽是大清的龙兴之地,但1895年《马关条约》中,大清还是像放弃台湾一样割让了辽东。只不过李鸿章聪明地借力三国干涉还辽,以《辽南条约》收回
但野心更大的俄国索取”报酬”接踵而至。《辛丑条约》后,1902年《交收东三省条约》承诺撤军,次年公然毁约。整个东北实际落在俄国人手里——一面是自己吃进去、被迫吐出来的地方,另一面,日本真的怕西伯利亚铁路修通:东北纵深加上旅顺的俄军,威胁日本的生存线。日本遂在英美支持下(英日同盟1902;美国牵头承销日本战债约2亿美元)打赢了日俄战争
《朴茨茅斯和约》相当于日本在英美见证下获得了南满势力范围。在当时的世界环境下,对英美中三方而言,日本无疑是”替我们打”的白马王子(西奥多·罗斯福曾私下如此表态)。满清”请”来的、赖着不走的俄国,胃口比日本大得多。日本在战后也只很克制地拿了南满铁路权(注:南满铁路的原始出让方是满清,法律上由《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补齐了中国追认)
东北从此成了”飞地”,各方势力在此角逐,中国只剩名义所有权。从日本角度来说,它是投过钱、流过血的”股东”
之后满清被革命推翻、俄国垮台,东北实权落入张作霖手中。张与日本相互利用又相互提防——拿日本的贷款和军火,却拒绝兑现日方索要的筑路等承诺。另一方面,张作霖搜查北京苏联大使馆,逮捕并绞死了李大钊等人,公开大量苏联支持中国革命的文件,令莫斯科在外交上极为难堪。张被炸死后,张学良易帜,并同时与日俄翻脸
日本发动九一八,等于直接打破了”飞地”的微妙利益平衡。从当时日本的角度说:南满自日清战争起中国就要割让,且”我们”经两场流血战争确认了势力范围,却屡次被干涉、被忽悠,最后连协议确认的南满铁路利益都受到威胁。而当时英美苏三国对日本的”确权”行为都采取退让、默许——俄国低价转让北满铁路,英美则不行动(中国人要知道:在当时的世界里,中国不是满洲唯一的”股东”,这里是各方势力的竞技场)
日本与苏联就满洲最接近法理确权的一步,是1941年4月13日的《日苏中立条约》:苏日互相承认满洲与蒙古的独立。满洲国对中国来说,是与外蒙一样的被侵略;对日本来说,则是几十年投入流血、只差中国法理敲章承认的核心资产(《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只涉及满铁)
这就能理解为什么在1941年日美谈判中,当赫尔备忘录(1941.11.26)要求日本从中国撤出全部军警时,日本不惜一战也不愿放弃。满洲对日本的历史分量,与今日台湾之于中国无异:明治维新之后整部日本崛起史、流血史的核心,就围绕着满洲
注:
1.《中俄密约》,1896年6月3日,中东铁路筑路权;《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3月27日,旅顺大连租借及南满支线路权。俄军占领东三省始于1900年庚子事变(约17万兵力);《辛丑条约》1901年9月7日;《交收东三省条约》1902年4月8日,承诺十八个月内分三期撤军;1903年4月第二期到期毁约,并向清廷提出七项新要求
2.《英日同盟》,1902年1月30日
3.日本战债承销:Kuhn, Loeb & Co.的Jacob Schiff牵头,四笔合计约2亿美元,约占日本战费外债之半。见Cyrus Adler, Jacob H. Schiff: His Life and Letters (Doubleday, 1928)
3.《朴茨茅斯和约》,1905年9月5日,第五、六条转让关东州租借地及长春—旅顺段铁路(转让明定须经中国
4.中东铁路(北满铁路)转让协定,1935年3月23日,苏联作价1.4亿日元售予”满洲国”
5.《日苏中立条约》及附属边疆联合声明,1941年4月13日,莫斯科。声明措辞为苏联尊重”满洲国”领土完整与不可侵犯、日本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领土完整与不可侵犯;苏联始终未与”满洲国”建立外交关系。
6. 东条内阁甲案、乙案,1941年11月5日御前会议通过《帝国国策遂行要领》
7. 近卫8月上旬决意提议首脑会谈,野村8月28日递交近卫亲笔信息;美方记录同见 FRUS: Japan 1931–1941, Vol. II
8. Hull Note,1941年11月26日,要求日本自中国及法属印度支那撤出全部陆海军及警察力量。原文“The Government of Japan will withdraw all military, naval, air and police forces from China and from Indochina”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1931–1941, Vol.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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